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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中对甲基氯异噻唑晽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28


        2014年9月26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No 1003/2014号法规,修订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件V。

       2009年12月8号,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采纳了一项关于甲基氯异噻唑晽酮 (和) 甲基异噻唑啉酮混合物的安全性的观点,SCCS认为,当混合物的成分比率为3:1,用作需冲洗化妆品的防腐剂,浓度为0.0015 %以下时,不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危险。
       因此,(EC) No 1223/2009的附件V中的39和57栏由以下代替:
 
物质特性
条件
 
参考号
化学名称/INN
通用名称
CAS 号
EC 号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在最终产品中的最大浓度
其他
使用条件和警告
a
b
c
d
e
f
g
h
i
39
5-氯- 2-甲基异噻唑-3 (2H)-酮 和2-甲基异噻唑-3(2H)-酮的混合物
甲基氯异噻唑晽酮 (和) 甲基异噻唑啉酮(1)
26172-55-4, 2682-20-4, 55965-84-9
247-500-7, 220-239-6
需冲洗产品
0.0015 % (混合物中5-氯- 2-甲基异噻唑-3 (2H)-酮 和2-甲基异噻唑-3(2H)-酮的比率为3:1)’
 
 
57
2-甲基-2H-异噻唑-3-酮
甲基异噻唑啉酮(2)
2682-20-4
220-239-6
0.01 %’
 
 
 
(1)甲基异噻唑啉酮在57栏也被规范。两个条目是互相排斥的: 在同一产品中,使用甲基氯异噻唑晽酮 (和) 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混合物,就不能再单独使用甲基异噻唑啉酮。
(2)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混合物成分在39栏也被规范。两个条目是互相排斥的: 在同一产品中,使用甲基氯异噻唑晽酮 (和) 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混合物,就不能再单独使用甲基异噻唑啉酮。
       该法规自2015年7月16日实施,从该日起符合该法规要求的产品才能投放欧盟市场。从2016年4月16日起,市场上只能销售符合该法规要求的产品。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吴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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